受委托,锦州宏远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14年4月4日上午9时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我公司拍卖大厅进行公开拍卖,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起拍价及保证金:辽GD1591号豪泺重型自卸汽车一辆。起拍价:14.25万元,保证金:5万元。
二、展示时间:2014.3.19-2014.4.2,展示地点:标的现场。
三、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本公司提供材料仅供参考,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相关责任。拍卖佣金及过户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竞买手续办理
竞买人请于2014年4月2日前将保证金汇入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户,开户名: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锦州银行上海路支行;账号:402019004612011;竞买人于2014年4月3日8时30分-11时到法院登记并开具保证金交款收据;竞买人于2014年4月3日下午1时30分-4时持法院确认单及保证金交款收据到我公司办理竞拍手续;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全部拍卖价款及拍卖佣金。未竟得拍卖标的的买受人于2014年4月5日8时30分-11时到法院退保证金。
五、联系方式
杨女士0416-2655570 1571416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