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4年4月8日上午10:0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其现状在本公司3楼拍卖厅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
奥迪轿车一辆、帕萨特轿车一辆,
根据价格认证结论书显示:
奥迪车拍卖保留价0.5万元,竞买保证金0.5万元;
帕萨特拍卖保留价0.3万元,竞买保证金0.3万元。
( 第一次拍卖,整体拍卖)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2014年4月2-3日
地点:新民法院院内。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4年4月7日11:00前由竞买人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到新民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收款处缴纳保证金,并于2014年4月 7日17:00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参加竞买前,竞买人自行查验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与瑕疵,法院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以上拍卖标的无档、无合法牌照、无合法手续、车辆部件不全。法院不对以上标的出任何手续。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将车辆转卖他人,不允许拆解。
4、如发生事故或公安机关扣留与法院及拍卖人无关。
5、买受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
拍卖公司电话及联系人:024-62228775 13604900806 13019306909 刘女士 郭先生
拍卖公司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西路240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4-27509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