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1、位于苏州高新区何山花园28幢105室的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号:高新0200025879,建筑面积:115.69平方米,规划用途:商业金融信息;土地证号:苏新国用(2003)第8327号,使用权面积:57.85平方米,地类(用途):住宅,使用权类型:转让,终止日期:2064年10月25日。
2、位于苏州高新区何山花园28幢205室的房地产。房屋所有权证号:高新0200025878,建筑面积:130.34平方米,规划用途:商业金融信息;土地证号:苏新国用(2003)第8328号,使用权面积:65.17平方米,地类(用途):住宅,使用权类型:转让,终止日期:2064年10月25日。
(本宗标的带租拍卖,根据租赁合同,租约自2014年1月15日至2017年1月14日止,105、205室年租金人民币18万元,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带租拍卖的标的,法院不作现场交付)
二、竞价时间:本标的拟进行三次拍卖,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15年12月23日10时至2015年12月24日10时止(已流拍);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16年1月10日10时至2016年1月11日10时止(已流拍);第三次拍卖竞价时间:2016年1月27日10时至2016年1月28日10时止。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拍卖日前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预约看样,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是否安排看样,视标的实际情况而定。。
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请竞买人谨慎参拍,竞买成功后须按照拍卖须知规定时间付清拍卖价款。如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导致该次拍卖未成交,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买受人进行罚款。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咨询电话:0512-66603222 吴法官,15862515656 张法官;
监督电话:0512-66603555;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88号;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二Ο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